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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获批

来源:新疆日报 日期:2020-10-0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整合优化为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至此,新疆综合保税区增至4个。

2006年,国务院同意建立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同时在中方境内、靠近中心的位置建立中方配套区域,作为支撑中心发展的产业基地。

此次整合优化,霍尔果斯综保区规划面积3.61平方公里,共分为两个区块,将结合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

霍尔果斯综保区验收合格后,将继续作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并享受现行综合保税区相关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此外,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将享受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其中生产加工的货物可按其对应进口料件征收关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验收合格后,霍尔果斯综保区将在执行中方配套区政策的同时,叠加综保区的相关政策。届时,这里将成为我区政策优势最明显的综保区。”乌鲁木齐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副处长张军说。

目前,新疆有阿拉山口综保区、乌鲁木齐综保区、霍尔果斯综保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喀什综保区等4个综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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